正文 兆丰股份: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qweasd V管理员 /2024-06-16 /17 阅读 0616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375天,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! 6月16日,兆丰股份公告,公司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,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。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***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 (文章来源:新京报)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 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邮箱:83115484@qq.com,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qzlxljo.cn/post/107599.html